近日,兵團辦公廳印發《兵團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意見》),直面科技成果轉化相關問題,推動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評價機制,破解科技成果評價中存在的“唯論文、唯職稱、唯學歷、唯獎項”問題,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激勵和免責機制等14條舉措。
《實施意見》堅持以科技創新質量、績效、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,堅持科學分類、多維度評價等基本原則,發揮科技成果評價的指揮棒作用,激發創新活力,調動科技人員積極性,優化創新生態,促進科技成果轉化。
《實施意見》圍繞科技成果“評什么”“誰來評”“怎么評”“怎么用”,從實施分類評價、完善評價規程、創新評價方式、強化評價應用4個方面明確了推進科技成果評價改革的重點任務。
根據《實施意見》,兵團將選擇科研條件基礎好、成果轉化有成效、科研人員改革積極性高的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,開展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工作,積極穩妥推進科技成果評價改革。
圍繞《實施意見》提出的主要目標,“十四五”期間,兵團將制定較為完善的科技成果評價政策、分類標準和評價指標,培育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第三方社會評價機構,營造以科學評價激發科技人員創新積極性的良好氛圍和環境;計劃到2025年,全面建成科技成果供給有力、評價機制完善、專業機構活躍、轉化渠道通暢、資源配置優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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